年度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各部门预算的编制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原则, 各部门在经费使用上,要注重效益,厉行节约。
第二条 资金预算编制期间:
预算期间:下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下一自然年度12月31日。
第三条 学院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1.实行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由其对本部门预算数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预算的编制应全面、合理、严密,各部门必须认真填写相关预算表格。
3.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4.开源节流,强化增收节支。各部门应积极地开源节流,减少能源的损失浪费。支出预算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奖助学金、招待、出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等费用的预算和管理,从紧编制各种支出预算。同时,对教学实验、基建及修购项目预算要强化前期规划、论证,防止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 预算编制内容说明
1.部门收入预算的编制
(1)学费收入:计财处根据预测学生人数测算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2)其他收入:各部门开展各种对外服务、劳务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赞助款等)自行填报并作相关说明。
(3)代收费收入:如证书代收费,由继教中心填列。
2.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
(1)工资社保福利费用: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学院相关工资制度及人员状况(考虑下一年度人员变化)填列。
(2)教学活动经费、实验教学耗材、实训竞赛费用: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测算后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填报。
(3)考务费:教务处根据教学考试安排测算填报。
(4)学生活动经费、学生管理经费、党团活动经费、资格证费用:学生处测算填报。
(5)后勤常规费用、后勤其他费用、采购款项:后勤处根据各费用项目测算后填报(特别注意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
(6)安全保卫费用:保卫处根据安保项目测算填报。
(7)办公费用:各部门根据日常费用测算填报。
(8)宣传费用:招生处、宣传科测算填报。
(9)招生处费用:招生处测算填报(不含在编人员工资)。
(10)图书期刊费:图书馆测算填报。
(11)财务费用:计财处测算填报。
(12)招待费用:各部门测算填报。
(13)校区管理费:计财处测算填报。
(14)代收费支出:如证书代收费支出由继教中心填列;教材费支出由教务处填列;开学收取的代收费,如公寓用品支出、军训服装支出、体检费由后勤处填列;
(15)其他突发费:财务测算填报。
3.特别说明:
(1)各部门(除招生处外)在预算时均不考虑人员工资(劳务费及其他非固定薪金除外)预算,工资预算由人事处统一测算;
(2)编制收支预算必须明确项目的进度计划,按照收支预算表按月汇总所需资金。
第五条 预算报送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将预算表含文字说明和相关预算资料由编制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当年10月20日17:00前报学院计财处资金预算员(每年另行指定),电子文档发送至其电子邮箱。
第三章 季度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各部门预算的编制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原则, 各部门在经费使用上,要注重效益,厉行节约。
第二条 资金预算编制期间:
预算期间:每月编制次月资金收支预算。
第三条 学院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1.实行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由其对本部门预算数字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预算的编制应全面、合理、严密,各部门必须认真填写相关预算表格。
3.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4.开源节流,强化增收节支。各部门应积极地开源节流,减少能源的损失浪费。支出预算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奖助学金、招待、出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等费用的预算和管理,从紧编制各种支出预算。同时,对教学实验、基建及修购项目预算要强化前期规划、论证,防止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四条 预算编制内容说明
1.部门收入预算的编制
(1)学费收入:计财处根据学生人数测算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2)其他收入:各部门开展各种对外服务、劳务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赞助款等)自行填报并作相关说明。
(3)代收费收入:如证书代收费,由教务处填列。
2.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
(1)工资社保福利费用: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学院相关工资制度及人员状况填列。
(2)教学活动经费、实验教学耗材、实训竞赛费用: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测算后由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统一填报。
(3)考务费:教务处根据教学考试安排测算填报。
(4)学生活动经费、学生管理经费、党团活动经费、资格证费用:学生处测算填报。
(5)后勤常规费用、后勤其他费用、采购款项:后勤处根据各费用项目测算后填报。(特别注意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
(6)安全保卫费用:保卫处根据安保项目测算填报;
(7)办公费用:各部门根据日常费用测算填报;
(8)宣传费用:招生处、宣传科测算填报;
(9)招生处费用:招生处测算填报(不含在编人员工资);
(10)图书期刊费:图书馆测算填报;
(11)财务费用:计财处测算填报;
(12)招待费用:院办测算填报;
(13)校区管理费:计财处测算填报;
(14)代收费支出:如证书代收费支出,由继教中心填列;教材款支出,由教务处填列;开学收取的代收费,如公寓用品支出、军训服装支出、体检费由后勤处填列;
(15)其他突发费:财务测算填报。
3.特别说明:
各部门(除招生处外)在预算时均不考虑人员工资(劳务费及其他非固定薪金除外)预算,工资预算由人事处统一测算。
第五条 预算报送注意事项
请各部门将预算表含文字说明和相关预算资料由编制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次月17日17:00前报学院计财处资金预算员(人员另行通知),电子文档发送至其电子邮箱。
财务部
2020年6月1日